青冈县木器厂的军工生产
作者:杨广礼 文章来源:本站网络首发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7-4-26 13:55:26

   

青冈县木器厂是1956年合作化时期建厂的,定名为公私合营木器厂。1967年改为地方国营青冈县木器厂,纳入县财政预算,直至2000年以前,二轻系统仅此一家预算内国营企业。
    建厂时只有职工38人,1958年发展到60人,1967年职工已有145人。机械设备初具规模,生产能力有很大提高,主要产品是家具、农具类,建厂当年实现利润300元,1967年实现利润是四万一千元。虽然利润不大,但十年的发展竟能提高百倍效益,可见发展速度之快,发展的劲头之大。
    人员素质的提高,生产设备的不断增加,生产能力大大的增强,在全区木制行业当时是一流的。1967年沈阳军区后勤部经过认真细致考察,根据青冈县木器厂的生产能力,同意把木器厂定为生产军工产品的一个生产点,这对木器厂是一个极好的发展生产契机,军工产品能落户青冈木器厂,是对木器厂的信任,也是木器厂的光荣。
    经过一段时间的准备,完全可以启动生产了。木器厂安排了最好的车间做军工车间,挑选一批优秀、技术过硬的工人到军工车间,能被挑选到军工车间工作,是比较骄傲和自豪的。当时象艾春田、丁洪财、杨春生、李传玉等老技术工人都是车间的骨干。
    所谓军工产品,其实就是生产半自动、全自动步枪的木制枪托的小木件。生产工艺不算复杂,但材质和工艺要求十分严格。木材全用楸子木,木材来源是军区后勤部直拨,军列发到肇东,由肇东运回。原木长4m以上,直径全在30cm以上,材质十分好。木材进厂后,先制成6cm厚的木板,将木板装进远红外线烘干室烘干。经过5至7天烘干,木板干燥到合乎要求为止,然后车间选材,在一块板上选出合乎要求的部位下料,要求颜色一样,木材纹理一致,必须顺着纹理,不能出现斜纹理。先下料坯子,再按图纸把料坯子进行加工。加工完木成品,经过几次精磨后,用松节油浸泡,浸透后晾干。喷漆、打磨、再喷漆、再打磨……五遍之后,光亮照人,木纹清晰。最后打蜡,就算基本完成。完成后的枪托,必须进行试枪检验,把抽检的枪托拿出来,再把用试枪的枪托卸下来,然后把自己生产的枪托安上去。试枪人员把枪上好子弹,进行实弹射击,打过数发后,枪托没出现问题,产品才算合格。试枪的地点就在厂内防空洞地道口。在厂内试枪,既方便快捷又安全,不离开工厂就可以完成试枪任务,因此试枪选在厂内进行。合格的枪托可以打包装,枪托的包装箱与炮弹箱子相似,深绿色,喷白字,也是标准的军用品。
    军工生产初期,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军工车间,要求十分严格,显得有些严肃和神秘。由于产品用材要求严格,木材的利用率仅在20%,剩下的80%在民用方面仍是上等好材,这些“剩材”却补充了民用木材的紧张状况,对木器厂的全面生产是很有益的。为了保证军需生产任务的完成,有时工人加班加点,加班加点是不计报酬的,但工人们生产情绪仍然很高涨。
    最初几年生产量不算大,随着生产人员技术的熟练和提高,设备的完善,生产能力的扩大,到1974年,年生产枪木件达一万一千多件,并且产品全部合格。尽管生产枪木件是微利产品,却铸就了木器厂的辉煌,给全县人民增了光。
    由于军需计划的缩减,1980年只生产四千一百件,1981年夏天,木器厂领导班子同呼兰仓库领导班子洽谈一次,(呼兰仓库是沈后一个军需仓库)想保持一下生产量,并保证木材供应量。仓库领导于处长明确表示,根据军委的安排和要求,枪的木制件逐步改为塑料等新型材料所代替,木制件逐步减少到取消,保持原计划产量是不可能的了,让我们做好收尾工作。由于双方之间的关系多年来搞得很好,最后军方同意我厂把所有半成品加工完,保证如数入库。1982年底扫尾工作结束,把试用枪支和剩余子弹全部交回仓库,青冈县木器厂结束了军工生产的历史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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